湖南出台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新举措:9月底完成摸排,重点对象一人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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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27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精准摸排、精确建档、精细服务”实施方案》,对全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摸排、档案管理、教育保障、心理关爱、安全保护等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根据《方案》,2026年9月底前,湖南将全面完成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存量信息补充完善,实现相关儿童信息应录尽录、不重不漏;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一人一档”标准化建设。

每年三个重点时段集中摸排

《方案》提出,湖南将结合春节前返乡、暑期团聚和秋季开学等人口流动特点,每年1—2月、7—8月、9月开展全覆盖走访排查。

其中,教育部门将依托学籍信息,及时推送学生学籍异动、辍学预警等线索;公安、民政等部门同步开展信息比对和摸排,及时掌握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家庭监护等情况。

对现有数据中存在的缺项和错误信息,各地将重点补充完善儿童监护、父母务工、就学等情况,并对身份证号、户籍地、健康状况、救助待遇等关键信息进行核查。能够通过教育、公安、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的,优先进行数据比对;仍无法核实的,由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入户核查。

在摸排过程中,如果发现儿童符合社会救助、教育资助、医疗康复等政策条件,还将同步做好政策告知和转介衔接。

重点儿童实行“一人一档”,儿童主任每月走访

此次《方案》明确,将困难流动儿童、监护缺失留守儿童列为重点关爱对象,围绕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家庭监护、身心健康等需求,建立“一人一档”。

档案不仅记录儿童基本情况,还将纳入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走访帮扶、心理疏导、救助落实、应急处置等内容。

按照要求,村(社区)儿童主任每月上门走访重点对象,及时掌握儿童生活、监护和安全状况;乡镇每季度更新重点对象档案,县级民政部门每季度复核重点儿童档案,并定期对普通儿童档案进行复核。

与此同时,儿童个人信息将实行严格保密管理,仅限工作使用,严禁外传和用于商业用途。

随迁子女就学继续落实“两为主、两纳入”

对于流动儿童家庭普遍关注的入学问题,《方案》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简化入学证明材料。

同时,将进一步畅通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报考渠道,课后托管、寒暑假公益课堂等服务优先吸纳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参加。

在公共服务方面,流动儿童还可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公共卫生、预防接种、医保异地参保和就医直接结算等服务。困难务工家庭可按政策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等住房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流动儿童,可以在流入地申请临时救助、康复救助,并推动救助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社区、群团组织还将依托党群服务阵地、儿童活动中心等平台,开展阅读、文体、城市融入、亲子陪伴等公益活动,帮助流动儿童更好融入所在社区和城市生活。

留守儿童关爱,家校沟通将进一步加强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方案》重点关注家庭监护、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亲情陪伴等问题。

对存在监护缺位、照护不力等情况的家庭,有关部门将视情况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外出务工父母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对没有合适照护人的儿童,及时落实临时兜底监护。

学校也将在关爱体系中承担更重要作用。

《方案》提出,要压实家校双向沟通机制,建立儿童主任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常态化联络渠道,动员班主任积极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及时了解孩子的在校表现和心理动态。

各地还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童心港湾”、儿童活动中心、妇女青年儿童之家等阵地,持续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防网络诈骗、消防安全等教育,同时加强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和服务需求的识别。

“爱心妈妈”“知心姐姐”“五老”等结对帮扶项目也将继续深化,通过日常陪伴、课业辅导等方式,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加稳定的社会支持。

此外,人社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父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引导更多家长就近就业,尽可能减少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

儿童遇侵害等紧急情况,将启动应急处置

《方案》还进一步完善了儿童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儿童主任、教师、医护人员、网格员等群体要依法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各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风险排查,并通过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渠道及时收集儿童诉求和风险线索。

发现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疏于照护的,由村(社区)先行劝导督促;发现儿童遭受侵害或者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的,将第一时间制止,并由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介入。

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等紧急情况时,将启动未成年人保护应急处置流程,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开展案件查办、临时监护、医疗救治、救助帮扶等工作。

根据部署,各市州还将结合当地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分布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措施。9月30日前,各市州民政部门需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报送省民政厅。

责编:龚若丹

一审:龚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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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