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湘潭市城区(县城)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在哪里报名?
今年,湘潭市小学入学、初中入学将继续进行网络化管理,家长请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s://link.voc.com.cn/?target=aHR0cDovL2p5LnhpYW5ndGFuLmdvdi5jbi8=)“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通过“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湘易办”App进行进行报名。各位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避免因错过报名时间而影响孩子入学。
Q2: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哪些时间点?
Q3:一位学生能填报几所学校?
学生(家长)只能填报所属区域内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或所属区域内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Q4:有哪几个生源类别?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五个生源类别:
①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产权占比50%及以上,下同)与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当年5月31日之前,下同)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②有户无房(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报名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其父母在湘潭城区(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报名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其父母在湘潭城区(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③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城区(县城)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城区(县城)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湘潭城区(县城),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等)为依据入学。
④有户无房(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报名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城区(县城)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⑤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湘潭城区(县城)户籍且无房产,但在湘潭城区(县城)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Q5:未满六周岁可以参与今年的小学入学报名吗?
湘潭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儿童,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2025年8月31日为准。县市区教育局和湘潭市直属小学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延迟至2025年12月31日前。
Q6:户籍迁入有时间要求吗?户籍地址与房产所在地不一致怎么办?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的时间应在报名当年5月31日之前。学生户口簿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即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等)为入学依据。
Q7:网上报名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按不同生源类别和学校性质应准备以下材料: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①有房有户:房产证件、户口本信息、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有户无房(一):户口本信息、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共同居住的产权证明(含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
③有房无户:房产证件、户口本信息、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④有户无房(二):户口本信息、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租房合同。
⑤无房无户:户口本信息、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从业证明、租房合同。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拥有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属区域内的户籍或房产,提供房产证件、户口本信息、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
其中,小学入学报名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Q8:录取顺序与网上报名先后有关吗?
报名审核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法定监护人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招生服务范围内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一)、有房无户、有户无房(二)、无户无房的生源顺序依次录取,录取顺序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无关。
Q9:报名的学校学位不足,无法满足所有学生入学需求怎么办?
片区内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市区教育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Q10:特殊儿童该如何接受义务教育?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经县市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提出安置建议,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的特教班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
Q11: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什么规定?
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实现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
Q12:义务教育阶段有哪些入学优待政策?
湘潭市教育优待主要分为三类:
①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湘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拥军优属优待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23﹞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
②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
③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待对象,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5月31日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学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汇总,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优先录取资格。
Q13:网上报名显示资料存疑怎么办?
报名流程设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现场审核环节,6月26日至6月27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网上报名资料存疑的进行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等)、出生医学证明,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监护人居住证、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复审。
Q14:网上报名时可以隐瞒房产或其他信息吗?
不可隐瞒。湘潭市已建立由湘潭市数据局牵头,湘潭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中心等多家单位联动的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协同审核机制,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入学资格、房产、户籍等信息的线上联审联核。家长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将同步接受多部门真实性校验,资格审查、结果反馈等流程均通过平台一次性完成,无需重复递交纸质证明。请家长务必确保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存在隐瞒、伪造等行为,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入学资格。
责编:陈玮 编辑:邱梦
来源:微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