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获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
湖南教育发布 • 高教
2025-02-27 08:10:22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关于同意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的函》,湖南城市学院获批为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通过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单位与成果完成人成为职务科技成果的共同所有权人;可将单位所有的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后,自主转化;也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高校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科研生产关系的重要变革,通过理顺权属关系、畅通转化通道、重构激励机制,中国高校的创新发展范式将迎来更好的重塑时机。
近年来,该校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赋权改革,制定了《湖南城市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湖南城市学院关于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度。获准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和藩篱,形成“创新—转化—再创新”的良性循环,推动科研人员向“学术+市场”双栖方向发展,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与高质量发展。
作者:刘湛军(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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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教育融媒体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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